2013年3月14日 星期四

拍聽診器害友聽障

拍聽診器害友聽障 國中生判賠466萬

2013年03月14日   
建臺中學(下圖,楊永盛攝)一名國中生拍聽診器(上圖)鼓面,害同學幾乎成聾子。

【楊永盛╱苗栗報導】一名國中一年級男學生在學校上實驗課時,見同學戴著聽診器,調皮用力拍打聽診器鼓面,造成同學聽力受損,一生都需戴助聽器;受害同學的母親控告男學生、老師和學校,並要求共同賠償七百五十多萬元。法官審理認為老師和學校都沒有賠償責任,判決男學生和家長需賠償四百六十六萬餘元;全案仍可上訴。

學生調皮想嚇同學

因一時調皮害同學變聽殘的國一男學生姓邱,目前已國中畢業(十六歲),受害同學姓巫,兩人是苗栗私立建臺中學國中一年級的同班同學。當年十一月十八日上生物實驗課,老師教導聽診器操作實驗時,臨時離開教室到器材室拿碼錶,邱生見一旁巫生正戴著聽診器,頑皮想嚇對方,突然用力拍打聽診器鼓面,造成巫生突發性耳聾,導致聽力受損,一輩子都要戴助聽器。 
巫母對兒子幾乎變成聾子,認為除邱生和其家長有責任外,老師和學校也有疏失之責,故告邱生和老師、學校過失傷害,同時要求需共同賠償七百五十餘萬元。 
此案刑事部分,老師和學校均獲不起訴處分。民事部分,法官認為即便當時老師在教室裡,因邱生調皮舉動僅短短幾秒鐘,教師也很難防範,故認定老師和學校沒有賠償義務,只判邱生和家長需賠償巫生四百六十六萬餘元。 

聽診器音效高十倍

苗栗市大千醫院耳鼻喉科醫師黃山崧說,聽診器藉由鼓面接受音波,經由振盪作用傳導聽診器耳塞時,會產生較通常聲音高八至十倍的音效,若驟然在聽診器鼓面拍擊,因耳蝸瞬間接收巨大高頻音響,易造成耳蝸基底部受傷,導致聽覺細胞損傷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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